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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18-03-26]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2018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依据《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8]16号)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基础上,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招生指标和复试比例
1.招生指标安排到各个专业,具体以研招办下达的指标数为准。(见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2.凡合格考生数大于拟招生规模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1比1.5,不足1.5按实际上线考生数为准。凡合格生源小于或等于招生规模数的实行等额复试。
3. 上线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可以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具体调剂录取办法参见本通知第三条。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以下项目:
1.体检:考生可自带近期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常规体检表或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于3月26、27、28、29日(本校应届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当面向门诊刘大夫请假)6:30至9:00在辽师大北院门诊部体检。体检费60元(自备零钱),自带一寸照片,直接交门诊部。体检时空腹(每天会限制体检人数,请听从门诊部大夫安排)。26、27、28、29日具体体检安排细化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3月29日8:30-11:30,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体育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述材料,如不能提交,取消复试资格: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两年以上), 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要提供加分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6)校卫生所体检收据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
(7)辽宁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审查表。
3.心理健康测试:3月29日下午。地点:体育学院。
4.综合能力水平测试:3月29、30日,地点:体育学院。
(1)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专业面试40分;专业理论考试50分;术科技能测试50分。参加复试考生准备复试术科所需运动服装,特殊运动器械自备。
(2)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须再加试《学校体育学》和《运动生理学》。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5.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复试。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时,学院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成绩;
(4)至入学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关于录取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2日12:00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
四、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五、待教育部批准后发研究生入学通知书。
 
 特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8年3月22日
注:体育学院联系人:铁钰 联系电话:0411-8215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