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我国幼儿体育权利的缺失与保障
二、提名者: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
三、拟提名等级:二等奖
四、拟提名奖项:理论研究类
五、项目简介
《我国幼儿体育权利的缺失与保障》,中所提及的保障幼儿参与体育的权利,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相关成果对科学普及知识和体育教育工作推进有一定影响,对规范幼儿体育教学过程,引导和培养幼儿良好的体育锻炼意识,有着极其深远的教育意义和积极的指导作用。
研究对我国幼儿体育权利现状的进行分析指出,我国青少年儿童体质已连续下降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而对幼儿发展的重视意味着对国家未来的重视,儿童权利保护及其教育现状可以折射出国家的历史命运和前途走向,只有认真看待幼儿的权利问题,才能显现出对未来重视的态度。以我国幼儿体育政策为切入点对我国现阶段幼儿体育权利的缺失与保障进行研究,可以为幼儿体育的发展提供政策性建议。幼儿体育权利是指幼儿在参与身体活动时所应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体育受教育权、体育游戏权和体育社会保障权。因此,根据目前对幼儿体育权利已有的研究,从体育受教育权、体育游戏权和体育社会保障权3个方面对幼儿体育权利进行梳理,发现幼儿体育的受教育权、体育游戏权和体育社会保障权存在缺失,并对其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保障对策。
研究结果指出现阶段我国应加强对幼儿体育权利的法律保护,增加关于幼儿体育权利的立法,具体化幼儿体育权利的法律保护内容。让幼儿体育权利在政府的职责下得到多元发展,发挥政府在幼儿体育教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将幼儿体育教育发展放到实际工作中,明确规定幼儿体育教育的责任、领导管理体制、办园体制、经费实施、幼儿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待遇等。私营幼儿园的课程设立应严格把控,规范幼儿体育教师的体育教育能力水平,将幼儿的体育权利具体内容宣传做到普及化,并且监督落实到各大幼儿园,保证幼儿体育教育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健康发展,让法律最终为幼儿所应享受的权利保驾护航。首先要做到完善体育教育权———深化教育理念及科研成果。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以及专业化发展、合理调整场地设施,创建特色体育活动环境、改进教学内容,将好的、可操作性强的先进论文成果和研究成果普及到基层,尤其是对于一线幼儿教师,要鼓励其广泛阅读并将先进理论在幼儿体育教育中进行实践。其次要做到发展体育游戏权———营造家庭中幼儿游戏氛围。加强家庭体育教育中家长的配合,只有家长在家庭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全方面配合下,幼儿的体育游戏权利才能够在家庭和社区中得到足够的保障。最后是巩固体育社会保障权———迎合国家和社会对幼儿体育的发展意愿。为切实保障幼儿体育权利,我国需加快幼儿体育权利立法进程。我国在幼儿体育权利的发展上应明确规定幼儿应享有哪些体育权利,国家应对幼儿体育权利的立法起到推进作用,政府应对幼儿体育权利的实施起到主导作用。并利用大众传媒的影响力促进幼儿体育权利被广泛认知幼儿对体育世界有更深层面的了解,崇拜体育榜样的运动能力,从而对体育运动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进而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活动。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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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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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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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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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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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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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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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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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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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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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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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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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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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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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主要完成人在二十余年的教学经历及研究历程中,逐渐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及教学特色,科研能力突出,主要研究方向为幼儿体育心理。体育活动促进幼儿各种能力发展的研究表明,恰当的、适合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的体育教学活动,可以有效地促进幼儿的体质健康,培养个体的行为规范,发展幼儿的健康行为,这一研究丰富了体育心理学和体育社会学研究内容,对建立幼儿体育教育理论、指导幼儿体育教育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分析国家政策及幼儿体育发展现状,发现当前幼儿体育权利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通过文献积累及现状调查提出该选题并指导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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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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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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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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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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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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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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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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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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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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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
体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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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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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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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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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第二完成人硕士在读期间研究方向为幼儿体育心理。在本研究中,成果第二完成人系统开展了幼儿体育权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体育受教育权、体育游戏权和体育社会保障权等权利缺失原因的调查,并通过文献综述法和逻辑分析法从幼儿体育政策、社区体育环境及活动空间、幼儿体育科研能力、家庭体育教育和学校体育教育等不同层面对幼儿体育权利的实现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完成了成果内容撰写和后期修改完善工作,所得研究成果已被国内高水平期刊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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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8日至3月6日,对结果如有异议,请与姜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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