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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更新)
[2020-05-07]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受疫情影响,2020年辽宁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改为线上进行,现将具体实施内容、要求与线上考核细则公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60号)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本科生转专业准备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8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院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学生自愿申请;
   (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条件和对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的要求。
   第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具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第四条  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每一届学生可以在入学第一学期末依照学校教务处网上通知要求申请转专业,经学校批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转入新专业就读。
第二章  转专业资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业专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2.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且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核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二)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的(以教务系统导出为准)。
   (三)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模式、过程或成果与转入专业的学业相关的。
   (四)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
   (五)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六)因专业调整(撤销、合并、停招等)原因,学籍异动后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
   (二)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中师升本、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有协议的免费师范生等;   
   (四)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六)应予退学的;
   (七)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八)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九)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第三章  转专业学生数额
   第七条  我院各专业每年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上限为本专业当年新生在籍数的10%。(具体见表1)
表1 体育学院2020年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专业名称
体育学院2019级本科学生人数
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
体育教育
109
11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29
3
合计
138
14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为了保证我院转专业工作的有序、公平、顺利开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全海英
   副组长:张军(书记)
   成  员:李艳、苏艳红、张军(副院长)、姜勇、邰峰
   秘  书:许颖华
   办公电话:0411-82158999、0411-82159020
第五章  转专业工作程序
   第九条  我院转专业工作依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申请人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
   (二)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考核内容为:考核内容为:在线答辩(100分)+技能展示(100分),每项各占50%
   1.在线答辩:评委提问。考生需回答评委提出的指定问题,评委们依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评分。
   2.技能展示:考生通过视频直播展示。徒手原地掷铅球的技术动作、原地立定三级跳的技术动作评定;进行1分钟两头起(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20秒波比跳的测评,评委依据考生成绩及表现进行评分。
   3.评分标准和考生网络面试准备及要求,详见附件。
   4.说明:线上答辩和技能展示任何一项成绩在70分以下的或总成绩(在线答辩+技能展示)在75分以下的不予转专业。
   (三)学院公示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转专业学生名单无异议后,学院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核准通过,并将审核结果、公示网址等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汇总并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通过校园网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六章  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
   第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籍一般应编入原年级。因原专业与转入专业间培养方案差异较大、学生本人学习能力和意愿、原专业学业情况等原因在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级就读。转专业学生管理应依据编入年级所适用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学院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完成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和学分按学校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的以学校文件为准。请拟转专业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和体育学院网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原《体育学院2020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12月)同时废止。
 
 
 
体育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7日

 
 
 
 
 
 
 

附件1

考生网络面试准备及要求

       一、准备好网络通讯设备,电脑1台或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二、面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面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面试过程中,面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
       三、设备摆放要求:摄像头正对考生,面试全程开启。面试过程中,要求技能展示时视频中考生全身在视频录像范围,在线答辩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四、个人仪表要求:面试过程中,要求考生面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五、面试过程中,连接登录面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面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面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六、网络技术平台选取。首选,企业微信;备选,腾讯会议。
 
附件2  
表1  成绩及分值
项目
分值
80以上
71-80
61-70
60以下
在线答辩
语言表述清晰,逻辑思维能力强。
对于评委提问,能够准确回答,且应答流畅、有自己的见解。
语言表述较清晰,逻辑思维能力较强。
对于评委提问,基本能够准确回答,且应答流畅。
语言表述较一般,逻辑思维一般。
对于评委提问,不能完全正确回答,且应答不流畅。
语言表述能力差,逻辑思维能力差。
不能理解评委提问,回答错误或无法回答。
技能展示
1分钟两头起(男)
1分钟仰卧起坐(女)
见附表2
见附表2
见附表2
见附表2
20秒波比跳
见附表2
见附表2
见附表2
见附表2
原地掷铅球(技术动作)
能够充分体现各技术要点
能够较好体现各技术要点
能够基本体现各技术要点
未能体现各技术要点
原地立定三级跳动(技术动作展示)
能够充分体现各技术要点
能够较好体现各技术要点
能够基本体现各技术要点
未能体现各技术要点
 
 
表2  技能展示项目评分标准
 
                      
得分(分)
女1分钟仰卧起坐(个)
男1分钟两头起(个)
男20秒波比跳(个)
女20秒波比跳(个)
100
58
54
10
7
95
54
50
9
6
90
50
48
8
5
85
48
44
7
4
80
44
40
6
4
78
42
38
5
3
76
40
36
4
3
74
38
34
4
3
72
36
32
3
3
70
34
30
3
3